在成为王的道路上,注定会有无数的杀戮,宁可杀错一千不能放过一个,这个,是母亲大人教给自己的。
成为王者,需要将挡在自己道路上的所有障碍全部抹去,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也在所不惜。
天色渐渐昏暗。
四周的温度在不断降低,莫德雷德蹲在进入栋雷米小镇的必经之路上,就好像街头寻找着自己打劫目标的流氓一样。
开玩笑,自己做的可都是好事!那可是除魔卫道的大好事!怎么能用流氓来形容?
但某种程度上来说……
咳咳,莫德雷德干咳了几声,这夜间的风着实有的寒冷,哪怕是自己的身体也有些承受不住,今天过后……我管他们死活?直接去卡美洛城算了……
吸吸鼻子,不由得打了个喷嚏。
……
马库斯。
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农民,每天早出晚归打理那些田地,倒也能够勉强糊口。
但是亡灵的事情一出,庄稼的收成可能就没有那么好了,再这样下去今年一定会挨饿的。
该怎么办?
指望骑士?
他也不是那种什么都不知道的土老粗,在他小的时候也曾经上过几天学,亡灵是否存在他不知道,但那些骑士是一定没有办法对抗亡灵的。
就指望那些骑士?那些只听命于贵族,只会杀人的骑士?未免也太搞笑了。
咚咚咚~
微弱的敲门声响了起来,马库斯心里一惊,这才刚刚入夜啊,难不成……
不过,只要不开门,应该就没事吧?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马库斯还是朝着大门走了过去,轻声问道:“谁呀?这么晚还出来,栋雷米的夜里可是很危险的。”
“是我……腓烈……”
腓烈……
腓烈在栋雷米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是一个年迈体衰的老头儿,每天靠着捡垃圾生活,据说是因为被自己的儿子抛弃了才落到了现在这般田地。虽然同情他的遭遇,但栋雷米人们自己也不富裕,自然也不可能经常接济他,最多只是将自己家的垃圾提前打包好,递给这个可怜的老人。
最出名的,自然是他那红色的胡子了,村里的小孩子都喜欢叫他红胡子腓烈,腓烈也很喜欢小孩子,虽然自己已经上顿不接下顿了,但还是会从牙缝里抠出一点钱给小孩子买零食。
这么晚了,腓烈来做什么?
“你这么晚来做什么?”
一边说着,马库斯壮了壮胆子打开了一条门缝,站在那里的是一个瘦弱矮小的身影,脸上红色的胡子已经证实了他的身份。
“可怜可怜我吧,晚上如果我再睡长椅的话,恐怕就会被亡灵杀死了,让我在你这儿呆一晚,一晚就好。”
沙哑而又无助的声音,马库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门打开,道:“进来吧,我家里也不大,你可以在椅子那里靠一会儿,或者把椅子合起来躺着也行。”
“谢谢……”
在说出“进来吧”这句话的时候,马库斯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似乎自己周围的什么东西碎掉了一般,留心甚至还能够听到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腓烈一步迈了进来,浑身颤抖着,马库斯倒了杯热水递了过去,轻声道:“喝点热水暖暖身子吧。”
“谢……谢。”
老头儿的身体依旧在颤抖,许久,他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着马库斯,道:“善良的年轻人,你想知道我的故事么?”
也没有理会马库斯的话,老头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我年轻的时候是个佣兵,虽然没有贵族身份,但我们有一个还不错的雇主姥爷,他给我的待遇不错,也攒下了一点小钱,但还是找不到老婆。”
说到这里,腓烈自嘲地笑了笑,道:“你也知道,我们这些佣兵常年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没有哪家的女孩愿意嫁给我们,我们已经看开了,反正正常的生理欲望也有办法解决,只是可惜没能有一个孩子罢了。”
“直到……我遇到了他。”
腓烈老迈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怀念。
“我是在土匪窝里找到他的,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我们奉雇主的命令去剿灭土匪,我一眼就看到了关在笼子里瑟瑟发抖的他,虽然穿着破旧,身上也很脏乱,但他的眼睛很是坚定澄澈,那一瞬间,我觉得他是一个好孩子。”
当高贵的贵族们失去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品格,被他们压迫到走投无路的人们选择了反抗,他们最初的想法很简单,仅仅是打劫贵族养活自己罢了。但随着时间的变迁,打劫平民比打劫贵族更容易下手,这些曾经的义匪也变成了压在人们身上的一座大山。
拐卖男童女童出售到国外供那些有特殊癖好的贵族享乐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罢了,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人民对于土匪的痛恨甚至超越了对贵族的厌恶。
“我收养了他。”
腓烈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笑容,显然那段日子是他一辈子最快乐的日子。
“我和他一起生活,他一直都叫我父亲,我也不会什么正统剑术,会的都是在生死之间领悟出来的杀人术,我把我所有的积蓄都灌注在他身上,我给我的雇主姥爷送了很多礼物,才让他成为了一名骑士旁边的侍从……毕竟,他不能和我一样,我这种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在战场上了,他要跟着大人物,他要有出息,他……”
“他……怎么了?”
马库斯看着红胡子腓烈,轻声问道。
腓烈的故事未免也有些太过传奇,甚至可以改编成一部传记小说,马库斯不由得提起了兴趣。
“我的儿子,那当然是非常优秀了。”
说到这里,腓烈的脸上露出了自豪的神情。
“我的儿子聪明可爱,深受骑士器重,很快,他在骑士的推举下也成为了一名骑士,很快他便成为了附近小有名气的骑士!继续呆在这个小地方已经不能让他继续成长了,他告别了我,告别了贵族姥爷,带着一个小侍从和一匹马前往了东方。”
望子成龙是每一个父亲的愿望,对于父母来说,孩子的前途比他们自己更加重要,哪怕知道今后可能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他依旧义无反顾地推着他走向了更加光明的未来。
“日耳曼人来了。”
腓烈的神情变得扭曲,虽然亚瑟王已经保护了他们,但“日耳曼”在人们眼中依旧是魔鬼的化身,他们杀人不眨眼,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他们将一座座城市化成灰烬,让无数家庭妻离子散。
马库斯叹了口气,面前落魄的红胡子腓烈居然是曾经抵御日耳曼人的战士。
“贵族老爷们叫我们殊死一战,我们只是佣兵而已,没办法选择,我们每个人都想好一定会有这么一天,但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腓烈的眼神中露出了些许凶光,马库斯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当然,不止是我们,贵族姥爷召集了所有能挥舞的动武器的人,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上到四五十岁还能挥舞武器的头发花白的老人,下到十二三岁的孩子……我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多骑士,面对密密麻麻的日耳曼强盗,他们握剑的手都有些颤抖,但还是迎着冲了上去。”
因为……没有办法。
他们的身后,就是自己赖以生存故乡,自己的先辈尸骨埋葬在这里,自己的毕生心血也在这里,有些人的家里还有躺在床上无法动弹的父母或是牙牙学语的小孩,还有着漂亮贤惠的妻子等着他们回去。
绝对不能退。
“谁能想到,那个逆子他……他居然站在日耳曼人的阵营里!我站的位置很靠前,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当然,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
一身黑色的铠甲,**一批纯黑色宝马,亮银色的长矛在阳光下反射出了冰冷的光芒,他很显然也注意到了自己。
然而,他的神情里满是冰冷,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已经变成了敌人的爪牙,他现在的身份,是日耳曼人的黑骑士霍格尔。
这么多年过去了,霍格尔厉害了许多。
只一矛,一矛便精准地贯穿了自己的咽喉,鲜血喷涌而出,腓烈尽力想要挣扎,但身体越来越软,力气越来越小,只能任霍格尔将自己挂在了长矛上。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霍格尔绝对不会去救那个目光澄澈而又坚定的男孩,这样就不会有之后的一切。
城破……人亡……
好人有好报?
那都是民间寓言和宗教编写的童话罢了,在这个残忍的世界绝对不能心存一丝怜悯。
至今,他还记得那天,霍格尔对自己说的话。
“抱歉,腓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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